贵州天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发布日期:2024-06-05 20:25    点击次数:175

(原标题:贵州天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金融界2024年5月6日消息,贵州天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的所有权,被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50000)。

据公告内容,2020年3月,该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在贵州省赤水市瀑都大道桂源大酒店对面修建赤水市仁岸之语小区,自2021年1月17日起,在销售赤水市仁岸之语小区商品房的过程中和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含有一些合同条款,其中包括业主同意当事人占用其住房周边2.5米以内的公共用地及非顶楼买受人的用户自愿放弃顶楼层面的使用权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赤水市仁岸之语小区的公共绿地和顶楼平台应属于业主的共用部位。截止目前,已售出含有上述条款的赤水市仁岸之语小区商品房共计697套。因此,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的所有权的违法行为。

贵州天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的所有权的违规行为。依照《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订)》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被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